荷兰通杯首届荷兰华人室内足球锦标赛赛制及规则
荷兰通杯首届荷兰华人室内足球锦标赛赛制及规则简章
赛制一. 比赛报名
- 每队可报领队1名,主教练1名,参赛队员人数不限,但不得少于5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赵康;联系电话:0614302980。
二. 赛程安排
- 比赛定于2009年4月4日上午10:30点开始。组委会将提前在TU/e校园内设置路标以便各参赛球队及时到达TU/e sport center。鉴于能够定到的室内足球场地时间有限,务请各参赛队按时到达以便比赛能够准时开始。
- 九支参赛球队抽签分成A、B两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抽签于10:00在Hall 1开始,请各参赛队队长准时报到,进行抽签。未能及时赶到的队伍由组委会代为抽签。
- 小组前两名出线进行半决赛。
- 半决赛获胜两队进入决赛;负者争夺第三名。
三. 小组赛赛程安排
A组
由于有九支球队参加比赛,A组将有5支球队,具体赛程如下:
A组前四场比赛在Hall 1和Hall 2两个场地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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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l 1 |
Hall 2 |
比赛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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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场 |
A1 vs. A2 |
A3 vs. A4 |
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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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场 |
A1 vs. A3 |
A4 vs. A5 |
11:00 |
A组余下比赛在Hall 1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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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场次 |
比赛球队 |
比赛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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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场 |
A2 vs. A5 |
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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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场 |
A1 vs. A4 |
1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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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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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场 |
A3 vs. A5 |
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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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场 |
A2 vs. A4 |
1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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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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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场 |
A1 vs. A5 |
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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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场 |
A2 vs. A3 |
13:55 |
注:A组的前四场比赛同时在两个场地进行,之后的六场比赛全部在Hall 1 进行。B组的比赛则在A组的前四场比赛完成后再开始。这样安排目的是在半决赛开始前,尽可能让A、B两小组出线的球队有同样的休息时间。
B组比赛全部在Hall 2进行。具体赛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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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场次 |
比赛球队 |
比赛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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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场 |
B1 vs. B2 |
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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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场 |
B3 vs. B4 |
1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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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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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场 |
B1 vs. B3 |
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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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场 |
B2 vs. B4 |
1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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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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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场 |
B1 vs. B4 |
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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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场 |
B2 vs. B3 |
13:55 |
四. 半决赛和决赛
半决赛
小组赛结束后15分钟开始半决赛,具体赛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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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决赛场次 |
比赛球队 |
比赛场地 |
比赛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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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场 |
A组第一 vs. B组第二 |
Hall 1 |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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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场 |
A组第二 vs. B组第一 |
Hall 2 |
14:30 |
第三、四名的比赛
第三、四名的比赛于15:00 开始,在Hall 1进行。
决赛
决赛于15:30 开始,在Hall 1进行。
规则简章
一. 文明比赛
比赛在力争获胜的同时,也以友好交流为目的。在赛场上应避免可能的伤人等过激动作, 严禁铲球。如有打架斗殴,参与双方均立刻取消比赛资格。
二. 比赛场地与比赛用球
- 比赛场地为TU/e sports center的室内足球场,具体为Hall 1和Hall 2 两块场地。球场长宽大约为40×20米。
- 比赛用球为室内足球赛用球。
- TU/e体育中心提供更衣室、淋浴,并带有餐厅。组委会负责提供一定量的饮用水。
三. 比赛用鞋与比赛装备
- 比赛球员只能穿帆布或软皮室内运动鞋比赛,鞋底为橡胶或类似的材料制成。室外足球鞋、皮鞋,尤其是高跟鞋不得进入比赛场地。这一条对于Hall 2尤其重要,因为整个Hall 2都是比赛场地,没有看台。
- 每一名守门员球衣的颜色,要与其它球员及裁判服装的颜色不同。如果一球员替换守门员则必须换穿守门员的球衣。
- 球员不得穿戴对自己或其它球员有危险的装备或任何物品,包括任何珠宝饰物。
- 不建议佩戴眼镜比赛。
四. 比赛时间
- 每场比赛全部时间为20分钟。比赛不设上下半场,没有暂停,也没有任何补时。
- 淘汰赛阶段如果出现平局,直接通过点球决出胜负。
五.小组赛球队排名
- 每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 积分相同球队,依次按下列次序决定名次:
相互间比赛积分
净胜球
进球总和
获胜场数
平局场数
抽签决定名次
六.比赛弃权及处理
- 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均属比赛弃权:
- 比赛开始10分钟后仍未到场的球队,当场比赛作弃权处理。
- 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未参加完赛程规定的比赛.
- 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恢复中断的比赛。
- 弃权的处理
- 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判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净胜球大于或等于3个球,则以当时的实际比赛结果为准。
- 双方球队比赛同时弃权,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均计零分。
七. 参赛人员
- 比赛时,双方场上各有5名队员(其中1名守门员),场下人数不限。
- 每场比赛不限制替补人数。
- 当球在比赛中或者死球时都可以替换球员,但是替换球员需事先通知助理裁判。
- 替换球员必须等离场球员完全越过边线后才可进场,否则替补球员将被判罚黄牌,同时对方获得一间接任意球。
- 替换守门员必须在死球时进行。
- 在比赛期间各队替补人数和次数不受限制,一名已被替换的运动员可以作为替补队员再对场上其他运动员进行替换。
八. 裁判
- 每场比赛设主裁判与第二裁判各一名。
- 比赛进行时,主裁判与第二裁判各自沿球场边线执法。非死球状态下裁判不应进入比赛场地。
九. 犯规及不正当行为
- 间接任意球
- 裁判认为球员有以下犯规之一,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罚一间接任意球:
- 动作有危险性
- 当不在踢球时,故意阻挡对方球员前进。
- 阻碍守门员用手将球交出。
- 如果守门员有以下各种犯规之一,应判由对方罚一间接任意球:
- 将球传出后,球未越过中线,或未经对方球员踢球或触球,守门员获得同队球员的传。
- 同队球员故意将球踢向守门员,守门员用手触球或控球。
- 同队球员踢球界外球入场,球直接踢向守门员,守门员用手触球或控球。
- 守门员在己方半场的任何位置,用手或脚触球或控球,时间超过4秒。在对方的半场触球或控球则不受时间限制。
- 直接任意球
- 以下10种犯规行为按规则判罚直接任意球:
- 踢或企图踢对方球员
- 绊倒或企图绊倒对方球员
- 跳向对方球员
- 冲撞对方球员,即使是用肩膀也不允许
- 殴打或企图殴打对方球员
- 推对方球员
- 拉扯对方球员
- 向对方球员吐口水
- 向正在踢球或意图踢球的对方球员铲球。守门员在己方罚球区内铲球不算犯规,除非动作拙劣、鲁莽或使用暴力。
- 故意用手触球。守门员在己方罚球区内用手触球不算犯规。
- 点球
- 当球在比赛中,一球员在己方的罚球区内有直接任意球一节中规定的10种犯规之一,不论当时球在何处,都应判罚球点球。
- 不统计累计犯规。
十. 红、黄牌的判罚
- 球员有以下7种犯规之一,应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 有非运动精神行为。
- 用言语或动作表示异议。
- 连续地违反规则。
- 延误重新开始比赛。
- 角球、踢界外球、任意球或掷球门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推出规定的必要距离。
- 未得裁判允许即进场或再进场,或违反替换球员程序。
- 未得裁判允许即故意离开球场。
- 球员被判罚黄牌的同时,还应判给对方一间接任意球。
- 球员有以下7种犯规之一,应被判罚离场并出示红牌:
- 严重犯规。
- 粗鲁行为。
- 向对方球员或其它任何人吐口水。
- 故意用手触球,阻止对方球队进球或失去明显的进球机会。(守门员己方罚球区内不受本条文限制)
- 利用犯规被判罚任意球或罚球点球,而使正向球门前进的对方球员失去明显的进球机会。
- 口出无礼、侮辱或谩骂言语。
- 在同一场比赛第二次被警告。
- 被判罚离场的球员不可再进场比赛,也不可坐在换人球员座位。 球员判罚离场后满2分钟,换人的球员可进场比赛。如果时间满2分钟之前有一队进球,并且获得计时员允许,则依照下列规定补足人数:
- 如果两队球员为5人对4人,人数多的球队进球时,4人之球队可补足第五人。
- 如果两队球员各为4人,有任何一队进球时,两队维持原有球员人数。
- 如果两队球员为5人对3人,或是4人对3人,人数多的一队进球时,3人之球队只能补1人。
- 如果两队球员各为3人,有任何一队进球时,两队维持原有球员人数。
- 如果是人数少的一队进球时,两队球员人数都不变动。
- 红牌自动停赛一场。不同场次获得的黄牌不进行累积计算。
- 有球员被判罚离场,如果任何一队球员少于3人(包括守门员),这场比赛应停止。同时判人少的球队0:3 负。
十一. 踢界外球
- 球出界,球员必须用脚罚界外球。
- 在踢球的瞬间,任何一只脚的一部分必须站在边线上或边线外的地面,球必须静止放在边线上。
- 守方球队的球员在球未踢出之前,距离踢界外球的地点至少5米。
十二. 掷球门球
- 当整个球体越出底线,而球最后是触及攻方球员,则判一掷球门球(即此情况下球门球只能掷出,不能踢出)。由守方球队的守门员在罚球区内任何一点掷球门球。
- 对方球员在罚球区外,直到球进入比赛中。
- 守门员不可第二次触球,直到球已经触及另一球员。
- 掷球门球进球,不能直接得分。
十三. 角球
- 当整个球体越出底线,无论是在地面或空中,而球最后是触及守方球员,则判一角球。
- 球放在最接近的角球区弧线内。
- 对方球员距离球至少5米,直到球进入比赛中。
- 踢球球员不可第二次触球,直到球已经触及其它球员。
- 角球可以直接进球得分。
十四. 任意球
- 任意球的罚球点在犯规发生的地点。如果犯规地点在罚球区内,则踢任意球的地点是在罚球区线上,最接近违规发生位置的地点。
- 所有对方球员必须距离球至少5米,直到球进入比赛中。
十五. 点球
- 正常比赛时间内的点球
- 踢球球员以外的球员:在球场内罚球区外,在罚球点后方或两侧,距离罚球点至少5米。
- 球触及另一球员之前,主罚球员不可第二次触球。
- 当球向前踢动时,比赛即为开始
- 点球决胜负时,依照以下规定,两队轮流各踢5球。
- 两队各踢完5球,如果进球数相等,或者两队都未进球,依照相同顺序继续踢球,直到两队踢球数相同,而一队的进球数比另一队多一球。
- 追加的踢球,应由前5名踢球球员以外的球员踢球。这些球员各踢过一球之后,则由先前开始踢球的球员继续踢球。
- 任何被判罚离场的球员不可参加在罚球点踢球。
- 任何有资格踢球的球员,都可以与守门员交换位置。
- 进行在罚球点踢球时,只有有资格踢球的球员和裁判及第二裁判,可以留在球场内。
- 除了踢球球员和两名守门员,全部球员都必须留在踢球半场的另一半场内。第二裁判控管此区域及球员。
十六. 裁判及组委会
- 由于是初次组织室内足球赛,准备很不充分,也没能请到专业室内裁判,裁判出错在所难免。但是各参赛队必须绝对服从裁判。
- 组委会对比赛中出现的各种情况有最终裁定权。
- 组委会不对比赛造成的任何伤病负责。